喜讯︱集团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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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3-12-1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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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集团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集团喜获表彰,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集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线任务,努力践行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的新热潮,形成了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环环相扣、运行有序的文明创建体系。精神文明与企业文化、经营服务、员工成长相结合的创建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肯定。在朝阳区文明办召开的“2021--202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发布暨推进文明单位标准化创建”现场会上,集团党群工作部于晓霞受邀出席并代表集团作了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集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既是我们经营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我们品牌建设的一面旗帜。作为服务型企业,集团经营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是在践行我们的社会责任,都是对企业员工精神文明水平的彰显。
为了切实把精神文明工作做实、做强、做精,集团将继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注重融合,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要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单位日常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过程中来,唱好“党建+创建”“职能+创建”等创建协奏曲。